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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股对局直中小学进行规范办学行为问卷调查
来源:  日期:2010-12-31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办学行为,为科学管理提供依据,从而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教育股于20101216,对局直小学、初中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心理状况进行了问卷调查。本次调查选取三所小学二、五年级各两个班,第一初级中学八年级三个班,共发放问卷800余份。经过统计分析,梳理出以下问题:二年级仍留有书面家庭作业,五年级和八年级部分学生课外作业时间超过规定要求;部分小学生、初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少于10小时、9小时;个别教师存在利用放学后、双休日或假期进行有偿补课的现象;少数班级存在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次现象;个别教师存在强制学生购买或指定购买某种教辅资料的现象;个别学校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几所学校不同程度存在美术、体育、音乐、信息技术课课时不足现象。针对调查情况和问题,教育股向每所学校下发了反馈报告及整改意见书,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一、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和领会《河南省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以此作为学校管理的纲领和准则,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师言行、提升管理艺术,提高管理水平。

二、协调小学一、二年级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不在课外时间给学生留书面家庭作业,切实减轻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学生书面作业总量要控制在1小时、1.5小时以内。

三、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及作业总量,确保小学生、初中生晚上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9小时。

四、教育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小学生起床时间和到校时间不宜过早,除特殊情况外,6:30-7:00起床,7:30左右到校比较适宜。

五、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坚决杜绝学校教师利用放学后、双休日或假期进行有偿补课的现象。

六、完善考试评价制度,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以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定为主要指标综合评价学生,注重发展性、过程性评价,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次。

七、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学校教师强制学生购买或指定购买某种教辅资料的行为。

八、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师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特别是后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

九、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课程方案、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积极开发和实施校本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十、定期召开教师经验交流会,探讨多种教学方法,打造充满生机的高效课堂,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获嘉县教体局教育股

                                       2010年12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