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7年招生对象指的是哪类群体?
答: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2017年小学毕业生。
问:孩子2011年9月1日出生能否上小学?
答:不能。即便去学校就读,也注册不了学籍。
问:“房户一致”指的是什么?
答:以下两种情况均属“房户一致”:一是儿童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口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100%房产份额。二是儿童与父母在辖区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集资房、自购房等)是祖辈的(直系亲属),且同户籍同居住。
问:“非房户一致”指的是什么?
答:学生和父母在本辖区居住,不符合“房户一致”条件或学生及其父母具有辖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均属于“非房户一致”群体。
问: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如何划定?
答:新华小学:文圣大道(原建设大道)以南至铁路附近、西华巷(公路局-房管局)以东至电业局附近区域,同盟大道(原南干道)以南区域西至行政大道。文圣大道东段以北,东环路以东区域。所属区域不含小洛纣、宋庄村民。
凯旋路小学:振兴路以东,西华巷以西,文圣大道以南至金天化工和铁路附近,同盟大道以南区域东至行政路。
三完小:文圣大道以北,迎宾大道(原凯旋路)以东,东环路以西,北环路以南;北环路以北区域(不含位庄乡村民),西至拥军路,东至薄亢路。
获嘉县实验学校(小学部):振兴路北至北环路、南至铁路附近以西城市规划区内;文圣大道以北,北环路以南,迎宾大道以西,振兴路以东。
获嘉县第一初级中学招收迎宾大道以东居住的学生。
获嘉县实验学校(初中部)(获嘉县同盟学校)招收迎宾大道以西城市规划区居住的学生。
大西关学校初中部:新华街以西,胜利路以东,红旗路以南至铁路附近(不含南关居委会户籍)。
问:适龄学生入学如何报名?
答:1.公办小学:持材料到所属范围学校报名。2.公办初中:局直小学毕业生持材料到原就读毕业学校报名,其它学校在各中心校组织下报名。3.民办学校:要求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直接到民办学校报名。
问:适龄学生入学报名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公办小学:父母和学生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公办初中:父母和学生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学籍证明。
非我县户籍的还需提供原籍县(市)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县域内到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需出具中心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问:在非户籍所在地就读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学生需提交哪些材料,怎样报名?
答:应携带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小学毕业证明、学籍证明,城区到教体局教育股报名,其它到户籍所在地中心校报名。
问:“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需提供哪些材料,如何入学?
答:因城区改造、社区规划等,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可凭政府拆迁安置协议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以新安置住房确定入学区域。
问:“优惠对象子女”需提供哪些材料,如何入学?
答:来获投资客商子女需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现役军人、退伍军人、残疾军人、烈士子女需提供相关证件和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等出具的证明;捐资助学先进个人的子女需提供县政府表彰文件。上述学生可简化其它相关材料到教体局教育股报名,可按父母的工作地或居住地确定入学区域。
问:进城务工子女入学需提供哪些材料,如何入学?
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自2017年1月1日前开始在城镇务工,并在城镇居住,需提供以下材料,直接到指定学校报名。①父母及子女公安户口本;②父母身份证;③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或暂住证;④原籍主管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⑤父母一方的营业执照或由县劳动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
问: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和未入住房产,能够作为认定学区的依据吗?
答:原则上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问:招生大致程序是什么?
答:家长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各校进行报名。各招生学校接收材料后,按照教体局统一时间安排,分批进行审核录取,需要调查落实的同步进行予以确认,对需要补充材料的由招生学校及时通知家长,在每批次规定时间内,向家长反馈录取结果,同时在招生学校大门口,公开录取结果。
问:局直学校总体招生办法是什么?
答:依据“分批错时、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按照房户一致子女、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优惠对象子女、非房户一致子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未入住房产子女的批次顺序录取,每批次录取后若学位有空额,则开始下一批次的录取,额满为止。若空缺学位少于下一批次报名人数时,招生学校要制定具体的认定办法,确定名额;也可以采取抽签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名额,剩余人员统筹安排到其它学校就读。
问:局直初中、大西关初中招生办法是什么?
答:局直初中招收局直小学、大西关学校、东关小学、小洛纣小学毕业生。大西关学校初中部按照划定的范围招收城区小学毕业生。录取时按照具有招生范围小学学籍且符合就读条件的毕业生——在非户籍所在地就读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毕业生——非招生范围小学毕业符合就读条件的顺序进行,每批次录取后若学位有空额,则开始下一批次录取,录满为止。招生范围小学毕业但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确有困难者,若班额许可,优先安排到局直初中就读或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其它学校或指定学校就读。
问:双育学校招生办法是什么?
答:双育学校在全县范围内自主招生,小学招收具有乒乓球、武术、篮球、田径等发展潜质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和全县具有体育特长的毕业生。
问:民办学校招生办法是什么?
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民办学校招生由所属中心校负责组织。可以面向全县招生,但不得超过规定班额,严禁采取考试方式录取。民办小学毕业生,同所属中心校其它小学毕业生一样,按所属中心校的招生办法安排初中就读。
问: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办法是什么?
答: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以进入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也可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问:“指定学校”指的是哪些学校?
答:第三完全小学、城关镇东关小学分校、产业集聚区嘉苑小学、产业集聚区岳庄学校、位庄乡徐庄小学、位庄乡苏章营小学、位庄乡陈位庄小学、产业集聚区凤翔中学、获嘉县同盟学校、位庄乡初级中学。
问:全县招生时间如何安排?
答:全县初中招生:8月10日-8月20日
全县小学招生:8月10日-8月25日
1.局直初中: 7月15日-8月9日,初中学校在大门口张贴教体局招生方案和学校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
8月10日-12日,毕业小学接收学生材料。
8月13日-15日,教育股和初中学校审核材料。
8月16日-18日,教育股和初中学校组织录取。
8月19日-20日,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8月21日-25日,学校编班。
2.局直小学:7月15日-8月9日,各校在大门口张贴教体局招生方案和学校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广泛进行招生宣传。
8月10日-13日,接收材料申请,组织报名。
8月14日-18日,按批次和顺序审核录取。
8月19日-23日,教体局对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处理遗留问题。
8月24-25日,学校编班。
此答疑依据《获嘉县教育体育局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获教体〔2017〕81号),详细解释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