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基础教育 > 招生管理正文
获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16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  日期:2016-06-20  点击数:

 

中心校、直各学校:

  为切实做好我2016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新乡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教〔2016102号)文件精神,对我2016年中招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2016年我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中招工作顺利进行,局成立以局局长任组长的中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我中招工作。各中心校、局直各学校应成立相应的组织。

二、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337人;中等职业类学校招生1450;普通中专计划招生1280人。

招生计划下达后,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计划招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招生计划

三、考试方案

今年高中类招生考试仍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中招文化课考试仍为单科考试方案,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具体考试时间和分值见下表。

日期

时 间

科目

分值

备 注

6

25

上午

8:30—10:30

120分钟

语文

120

 

11:10—12:00

50分钟

历史

5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00

60分钟

物理

70

 

16:40—17:30

50分钟

化学

50

 

6

26

上午

8:30—10:10

100分钟

数学

120

 

10:50—11:50

60分钟

思想

品德

7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英语

120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文化课成绩600分,体育成绩7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30分,总分700分。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四、评阅试卷

评阅试卷是一项非常严肃且保密性很强的工作,试卷评阅工作要在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要抽调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加强对主观题的复评,作文阅卷要保证三人独立评阅我县今年继续采用网上阅卷的方式评阅试卷,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要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登分、打印成绩册,成绩册及分数盘在准确无误后报教育股7月9日前将分数册和成绩盘分别报送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招办中招科。

五、成绩公布

中招考试成绩由教体局统一实行网络化管理,中招成绩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对学校以及学生进行排队公布名次。

六、有关要求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教体局要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确保考试安全。鼓励积极探索以考生所报志愿学校为主安排考场、以考生所报志愿学校教师为主安排监考人员的考试组织方式。

县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为中招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要认真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县教局要制定具体中招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要依托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以考生所在初中学校为主,教育股要加强初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做好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资格认定工作。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

(四)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局、各中心校、各中学要设立中招接待站,选派熟悉中招政策的同志具体负责,接受考生的咨询,解答考生和家长提出的问题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五)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南省学历、非学历教育招生章程(广告)审核备案工作的意见》(教学〔2007〕180号)的规定,实事求是地发布招生信息,不准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省、市的中招政策以及我县的实施方案,争取社会各界对中招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六)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附件:1.2016获嘉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2016获嘉县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3.2016获嘉县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

获嘉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6月20日

附件1:

2016获嘉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2016年新乡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新教〔201610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6年获嘉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对象

1、普通高中原则上招收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89月1日后出生),具有我县初中学籍的初中毕业生。

2、在户口所在地以外学校就读,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

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局教育组织实施,各初中学校负责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hagaozhong.com)采集本校考生报名信息,考生本人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网注册、完善信息、选择报考类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学校)、填报志愿

各初中学校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随毕业学校报名。

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以及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初中毕业生,可以随初中学校报名,也可以由本人携带有关证件(户口本、初中毕业证、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到教育局报名。

三、志愿设置和招生计划

   选报普通高中志愿类别的考生,需按照局设置的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我县普通高中志愿设置方案如下:

志愿批次

招生学校

类 别

招生范围

省提前批

招生学校由考生在网上查询

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民办学校

面向全省

市提前批

新乡市一中东校区

创新实验班

面向全市

河师大附中

级宏志班

面向全

辉县一中

珍珠班

面向全

县提前批

县一中、获嘉县高级中学、开成高级中学

 体育特长生

面向全县 

县一

公办普通类

面向全县

二中、县三、县高级中学

公办普通类

面向全县

新乡市第四十二中学-获嘉班

公办普通类

面向全县

获嘉县开成高级中学等全市民办学校

 民办普通类

面向全市

 

       2016年获嘉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学校

班数

招生人数

获嘉县第一中

12

673(其中体育特长生13全县统招198人、分配生462人、)

获嘉县第二中

10

540

获嘉县第三中

7

378

获嘉县高级中学

7

388(其中体育特长生10人)

新乡市第四十二中学-获嘉班

2

108

获嘉县开成高级中学

5

250(其中体育特长生5人)

合计

43

2337

 

各普通高中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招生计划的落实。未经教体局批准,各高中不得随意改变招生计划,各类招生计划不得混合使用。

四、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我市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为:6月169:00 -- 2017:00,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1.省提前批志愿共分三个批次。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

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

第三批次:经省厅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

考生可自主填报三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其中国际班和民办普通高中是收费的,考生慎重填报。

填报“航空实验班”志愿的考生,必须是经过军区在新乡定选合格的学生;填报“宏志班”志愿的考生,必须是通过资格审定的学生。

2. 提前批志愿的创新实验班宏志班、珍珠班志愿每个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类别的一所学校。

3. 填报省、提前批“宏志班”辉县市第一高级“珍珠班”志愿的考生,需持乡、村或社区、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由教体局按照《河南省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办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豫政[2006]21号)的有关规定审定考生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定的考生方可报考。

4.填报县提前批获嘉县一中体育特长生“获嘉县高级中学体育特长生”和“开成高级中学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只能填报其中的一所学校。获嘉县第一中学和开成高级中学报考资格为:(1)具备2016年报考本县的高中阶段学校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并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中招考试。(2)田径:近两年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获前两名市运动会获前的考生3)篮球:具有一定篮球基础和发展潜质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5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4)乒乓球(获嘉县第一中学):只面向双育学校招生。获嘉县高级中学报考条件为:(1)具备2016年报考本县的高中阶段学校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并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中招考试。(2)田径:近两年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获前市运动会获前的考生3)篮球:具有一定篮球基础和发展潜质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5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

5.普通高中第一批志愿,每批次限报一所学校其中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时,考生和家长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如被“民办学校”志愿录取,考生按规定缴费报到,不得放弃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获嘉县接受初中教育并具有正式学籍的,与本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可以在我就读普通高中,根据本人意愿报考各批次志愿。

获嘉县户籍又不具有我县学籍的初中毕业生获嘉县户籍又不在我县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原籍报考,在原籍上学确有困难者,须出具证明材料(居住证明、家长或监护人单位证明及情况说明),经审验批准后,可以报考省、市提前批志愿、普通高中第二、三、四批志愿。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还须在“是否同意调剂”栏中填写自己的意见(同意或不同意),填写“同意调剂”的考生,可以参加征求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还可以同时填报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志愿。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提出申请并打印出《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照顾加分登记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关加分证明材料到教体局进行审验。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最终确认后,打印出《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考生和家长分别签字,考生资格审核时由学校集中报县教体局备案。

五、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我县普通高中录取办法如下:

1. 、市提前批志愿的录取省提前批次录取学校的录取办法执行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提前批次录取学校的录取办法执行新乡市教育的有关文件规定面向、全市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我市开始中招录取工作。省提前批第一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20日;第二批次为7月21日;第三批次为7月23—25日。考生可登陆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2.县提前批志愿的录取

 获嘉县第一中学  体育成绩达标,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我县中招成绩最低控制线。依据本校当年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自主录取。

 获嘉县开成高级中学  体育成绩达标,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该校录取分数线的75%,依据本校当年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自主录取。

获嘉县高级中学 体育成绩达标,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我县中招成绩最低控制线达到文化课分数线的考生,根据体育特长生测试结果,分类(田径、篮球)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普通生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志愿顺序分批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采取先录计划内统招生,再录分配生的办法。考生如未被第一批志愿学校录取,再依次参加第二、第三志愿学校录取。各学校录取的学生分数不得低于全县最低控制分数线。综合素质评定为D等的考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4.分配生的录取。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分配生”县一中招生计划的70%确定名额,并将“分配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依据各单位分配生指标和考生考试成绩,分别各单位高分到低分录取“分配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以当年“分配生”名额再增加400人为基数(即报考县一中考生从高到低第1060名学生的分数)划定往届初中毕业生、未注册学籍的考生、未在注册学籍学校就读的考生以及在外地初中毕业的考生不具有“分配生”资格。考生不能跨单位参与“分配生”录取。各初中学校要将本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六、奖励与照顾

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情况予以奖励和照顾:

1.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6.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7.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规定,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照顾15分录取。

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8.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精神,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照顾15分录取;获得省辖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5分录取。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加分政策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要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凡照顾对象名单,均要在学生毕业的初中学校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七、相关政策

1.推进中招考试科目改革。逐步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范围(省教育厅豫教基二[2016]60号)。从2016年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将初中生物、地理纳入中招考试科目,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实行随教随考随清。考试时间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期末,随当年初三年级中招考试一并组织,在中招考试七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考试之后进行,考试对象为初二年级学生。考试成绩按每门满分50分计入学生次年中招录取总成绩。积极探索将信息技术、艺术(音乐、美术)纳入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并以一定分值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2.全面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3.严格控制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不得录取未填报志愿的学生。

4.支持和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资源配置情况,合理确定其办学总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学校自愿的原则,民办普通高中可向学校审批机关提出跨省辖市招生申请,学校审批机关依据民办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年审情况及三年来实际招生情况,认真核定年度招生规模和招生简章(明确学校性质、招生计划、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内容),提出初审意见,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报送省教育厅核准。省教育厅在中招报名前通过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

5.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落实随迁子女在我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

八、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

3.教体局一次性下达并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计划,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

4.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各类招生计划不得混合使用。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控制班额,最大班额不得超过54人。

5.教体局要加强对中招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的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中招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教体局投诉,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答复。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凡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要及时处理。

附件2 

2016年获嘉县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6〕350号)文件,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统筹协调获嘉县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真正实现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现就做好2016年度全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中职招生工作。各单位一把手是中职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中职学校招生和生源输送的责任。教局实施必要政策调控,制定出科学合理中职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统筹好普高和中职协调发展,确保今年中职招生任务圆满完成。同时,各中职学校要充分认识到职业教育财政拨款方式改革对中职学校发展带来的深刻变化,进一步提高对职业教育招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队伍。县教体局将把中职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评估考核,并进行表彰。

二、拓宽思路,深化招生制度改革

1.制订科学合理中职招生计划。切实把高中阶段招生增量部分主要用于扩大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实现职普比大体相当。在认真做好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继续把往届初中毕业生、落榜高中生、退役士兵、青年农民、下岗失业人员等纳入中职年度招生范围,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2.各初中学校每学期都要增设职业生涯教育课程,让学生认识和理解国家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普通高中可以结合学生在校学习状况和特点实行分流进入职业学校继续学习,要积极将高中毕业学生未升入高校推荐到中职学校学习技术技能,提高就业质量。广大教育工作者有责任共同推动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助推“中国制造”走向“优质制造”和“精品制造”。

三、加强招生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今年我应届初中毕业生为5886人,市下达中职招生任务“本地户籍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人数”为2400人,其中应届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人数1450人,为此,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宣传工作。

1.《职教之窗》和《职业教育宣传》海报张贴工作。各单位充分发挥海报作用,做好海报在初中学校的张贴工作。各学校要主动与初中学校沟通联系,在不影响正常教学情况下,做好有针对性地宣传,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增强吸引力。

2.《新乡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指南》宣传册的发放工作。各初中学校要把宣传册及时发放到每一个初中毕业生手中,要把中职招生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使初中毕业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招生学校基本情况及专业,准确掌握学校招生信息,清楚进入中职学校的程序,为初中毕业学生正确选择适合的教育提供服务。

3.充分利用会议、报刊、电视、电台、网站、微信等多种媒体加强宣传。大力宣传我职业学校的办学特色、办学成果,宣传职业教育工作者的先进事迹、优秀毕业生的风采,全方位宣传职业教育的政策与措施、职教攻坚以来成果、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的优惠政策。为全中职业学校招生营造舆论氛围。

4.7月份开始县教体局将组织初中学生陆续参观我县职业学校的教育成果展暨招生咨询活动,各初中学校要提前做好安排,确保本校毕业生按时参加。职业学校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丰富活动内容,增加互动模块,增加专业教师技能展示内容,吸引更多学生和家长参观咨询,及时解答有关咨询,组织好现场报名入学工作。

四、严肃招生纪律,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秩序

县教体局严肃纪律,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秩序,实行阳光招生。对违规招生、办学秩序混乱、资助和免学费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学校,要视情节予以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未取得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招生;未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招生虚假不实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

对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非法招生、有偿招生、非法办学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当事人及主管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以确保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健康开展。

五、重视学籍系统的信息采集,加强学籍管理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补录时间原则上截至11月10日。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认真做好学籍的录入工作,新生入校后第一时间建立电子学籍,确保信息资料的准确无误,为学生学籍管理、助学金发放、免学费及毕业证办理工作提供依据。新生的审批工作于11月份进行,审批时电子注册招生数据与发展规划部门的招生统计数据一致。

六、实行招生工作周报制度,建立招生奖惩机制

2016年7月开始至11月,各中心校、县直各初中和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周报、月报制度,每周星期下午5时前将招生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报职业教育办公室(联系电话6306135或6306161。对落实措施不力,招(送)生任务完成差的单位取消各类评先资格,并在全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招生工作措施得力,招(送)生任务完成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2016年获嘉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分配表

    2016年获嘉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分配表

 

单位

任务数

 

单位

任务数

职专

测绘

职专

测绘

一初中

865

145

103

亢村

709

120

85

城关

595

100

70

冯庄

469

79

56

照镜

393

66

47

徐营

354

60

42

史庄

143

25

17

黄堤

192

33

23

大辛庄

164

28

20

大呈

83

14

10

丁村

81

14

10

张巨

96

16

12

中和

278

47

33

太山

175

29

20

位庄

140

23

16

双育

37

6

5

实验学校

302

50

36

总计

5076

855

605

说明:此表学生数是教育股提供的2016年中招报名人数

附件3:

2016年获嘉县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16年普通中专(含五年一贯制高职、“3+2”分段制高职)招生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49号)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招中[2016]2号)文件精神,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现就我县2016年普通中专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分解下达生源任务

各中心校、县直各初中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动员适龄青年接受优质普通中专职业教育。今年市招办下达我县的生源任务数已分解到各单位(见下表)。

      2016年新乡市普通中专招生生源任务分解表

  名称

  考生数

生源计划数

  城关

   599

   150

  照镜

   393

   98

  位庄

   140

   35

  黄堤

   192

   48

  史庄

   144

   36

  中和

   282

   70

  太山

   178

   45

  张巨

   96

   24

  大呈

   83

   21

  徐营

   360

   90

 大新庄

   164

   41

  冯庄

   469

   117

  亢村

   717

   179

  丁村

   81

   20

 一初中

   872

   218

实验学校

   312

   78

双育学校

   38

   10

  合计

   5120

   1280

二、秋季招生工作

(一)报名

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要及时将招生的学校、专业、计划、联系方式及特殊要求等事项向社会公布。要采取多种形式,畅通应、往届初中和高中毕业生、转业军人、城乡劳动者等了解普通中专招生信息的渠道。要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他人不得干预或替代。凡在我县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具有流入地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普通中专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1、 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一贯制高职和“3+2”分段制高职(以下分别简称“五年制”和“3+2”)报名要求:

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五年制”、“3+2”的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1998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五年制”和“3+2”的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全省统一中招考试,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学校的志愿。考试报名和填报志愿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上进行。

2、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报名要求:

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小中专)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凡是参加2016年全省统一中招考试的初中毕业生,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小中专志愿。考试报名和填报志愿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不参加全省统一中招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报学校,也可以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报名。

3报考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五年制”、“3+2”和小中专志愿,填报志愿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没有兼报“五年制”、“3+2”和小中专志愿的普通高中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报学校,也可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

4、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报名要求:

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大中专)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持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证书或高考准考证及身份证,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

县招办现场填报志愿时间:

7月1415两天。    

地点:获嘉县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县招办三楼)

现场填报志愿后,考生还须在网上填报志愿。

(二)新生档案材料

所有新生档案材料统一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类别建立并管理。

1“五年制”、“3+2”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考生登记表;②初中毕业证复印件;③考生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2小中专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考生登记表;②初中毕业证复印件;③考生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3大中专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考生登记表;②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证复印件或高考准考证复印件;③考生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录取

录取工作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首报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五年制”和“3+2”的招生,从参加2016年全省统一中招考试并达到一定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各小中专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小中专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全省拟于10月中旬集中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

三、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普通中专招生要继续实施 “阳光工程”,认真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进一步采取得力措施,从根本上杜绝部门和地方保护,纠正初中毕业生只能报读本地职业学校的做法,纠正禁止外地合法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到当地进行正常招生的行为;要认真执行招生计划,坚决制止强拉生源、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有偿招生、虚假宣传等行为;严格禁止普通中专学校利用联办形式与社会非学历培训机构勾结,虚增招生规模,为非学历培训机构学生办理普通中专学籍、骗取毕业证、收取管理费、骗取国家资助和补贴的行为;坚决打击个别学校采取伪造、欺骗等手段,编造或骗取新生名册,套取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行为。各级招生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检查,对违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媒体曝光、核减招生计划、直至终止招生资格等惩罚,为招生学校提供更为公平有序的招生环境,维护普通中专招生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加强宣传工作

  各初中学校要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宣传普通中专招生的有关政策,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其他人员接受普通中专教育,提高自身劳动素质。要热情为招生学校招生宣传提供服务,努力搭建好学生和学校之间的联系桥梁,要让每一个应届初中毕业生了解今年的普通中专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途径等情况,不得采取任何手段限制学生自主报考学校。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要计入对各单位全年工作的目标考评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