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年全省中招统一考试安排在什么时间?设有哪些考试科目,分值是多少?
答:全省统一中招考试定于6月25日至26日举行。具体安排为:
日 期 |
时 间 |
科目 |
分值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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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8:30-10:30 |
120分钟 |
语文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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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12:00 |
50分钟 |
历史 |
50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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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5:00-16:00 |
60分钟 |
物理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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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0-17:30 |
50分钟 |
化学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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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8:30-10:10 |
100分钟 |
数学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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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11:50 |
60分钟 |
思想品德 |
70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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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5:00-16:40 |
100分钟 |
英语 |
120 |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
二、初中毕业生如何报名参加中招考试?
答:在我县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初中学校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后,考生直接登录“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hagaozhong.net)进行报名,考生在网上选择报考类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学校,且三类不得兼报),填写报名登记表。非我县户籍且未注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原籍报考,在原籍上学确有困难者,须出具证明材料(居住证明、家长或监护人单位证明及情况说明、户口本),经审验批准后,可以报考提前批志愿、县一中除外的其它普通高中和普通中专、职业学校志愿。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以及我县户口在外地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可随原毕业学校或户口所在地就近学校报名,也可以由本人携带有关证件于6月4日前到教育股报名。
三、网上报名如何操作?
答:2012年中招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
四、照顾对象如何在网上申请?
答:2012年中招照顾对象网上申请时间为:
五、考生如何选择恰当的志愿?
答:2012年中招实行考前报名分类填报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平时学习成绩和招生计划综合分析,全面衡量,征求家长和班主任的意见,还可以到学校实地考察,恰当地选择报考类别及志愿,不要盲目攀比,要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学校。
六、普通高中志愿是如何设置的?每批次有哪些招生学校?
答:今年省教育厅面向全省设置了“宏志班”提前批志愿,为面向全省招收“宏志班”的学校。新乡市面向市区和所属市县设置了“飞行员苗子班”提前批志愿,“飞行员苗子班”的招生学校为辉县市一中,招生计划108名。我县设置了一中体育特长生提前批志愿(15名),同时设置了同一批次的普通志愿,每所高中设置了一个统招志愿和一个择校志愿,招生学校为县一中、县二中、县三中、县高级中学。
七、如何在网上填报志愿?
答:选报“普通高中”类别的考生,还需按照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具体填报。2012年中招考生网上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间为:6月8日7点-12日22点。考生在此时间内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填报志愿”后,直接在网上填报,志愿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打印出《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认可后,上交毕业学校,并由学校报县教体局备案。
考生在网报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报考志愿,在网报规定截止时间后,考生不能修改志愿,网报系统将以考生最后一次填报或修改的志愿信息为准。
八、填报普通高中志愿需注意哪些问题?
答:1、填报省提前批“宏志班”志愿的考生,需持乡、村或社区、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县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有效证件,由教体局按照《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办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豫政【2006】21号)的有关规定审定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报名资格时审定),具备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
2、填报市提前批辉县市一中“飞行员苗子班”志愿的考生,需先经过辉县市一中组织的身体检测,身体合格者方可报考。
3、填报县提前批一中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参加过中心校以上运动会并获得名次;某一项目成绩特别突出且具有专业技能和发展潜质,审验合格后方可报考。(审查报名资格时交验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同时需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男女均为
4、填报普通批次志愿的考生,只可以填报一个统招志愿和一个择校志愿。统招和择校志愿可以是同一所学校,也可以不是同一所学校。其中填报“择校”志愿时,考生和家长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如被“择校”志愿录取,考生要按规定交纳择校费。
5、考生选报志愿时一定要慎重,一旦被录取,考生必须到录取学校报到入学,如果私自到其它学校就读,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6、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还需在“是否同意调剂”栏中填写自己的意见(同意或不同意),选择“同意调剂”的考生如未被志愿学校录取,又同时达到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的,由教育股调剂到其它招生缺额学校。选择“不同意调剂”的考生,私自到其他普通高中就读的,将不能注册高中学籍。
九、普通高中各批次志愿是如何录取的?
答: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毕业生中招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考生报考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依据。
1.普通生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志愿进行,采取先录计划内统招生、分配生,再录择校生的办法。综合素质评定为D等的考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2.“分配生”的录取。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县一中招生继续实行“分配生”的办法。“分配生”的比例为县一中统招计划的50%确定名额,并将“分配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各中心校和一初中为单位分别划定,依据各单位分配生指标和考生考试成绩,分别在各单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分配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控制在县一中统招录取分数线以下30分以内。往届初中毕业生、非我县户籍的考生、未注册学籍的考生、以及在外地初中毕业的考生不具有“分配生”资格。考生不能跨单位参与“分配生”录取。
3.特长生的录取。一中体育特长生在提前批录取,按招生学校当年统招分数线65%确定文化课分数线,达到文化课分数线的考生,按身体素质测试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参加市级运动会获得前三名(团体项目主力队员)、县级运动会第一名(团体项目主力队员)、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第一名的考生,文化课分数线可降至县中招最低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为统招生。
4.飞行员苗子班的录取。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和招生计划,依照辉县市一中的录取分数线,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宏志班的录取。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宏志班的录取,由省教育厅在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上发布招生学校名单、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对象为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确实无力完成高中学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生学校依据中招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
6.实验班、国际班的招生。实验班的招生,按照省教育厅文件(教基【2007】364号)执行。国际班的招生与管理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管理的通知》(教基【2011】382号)执行。
十、奖励与照顾的条件有哪些?分值各是多少?如何办理有关手续?
答: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情况予以奖励和照顾:
1.少数民族考生学业成绩照顾5分录取。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规定,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照顾15分录取。
4.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6.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7.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8.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对三好学生、体育尖子、晨光杯体育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计算机表演赛等活动的优胜者,其奖励和照顾体现在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有加分项目的考生需在网上申请并填写《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照顾对象登记表》。学校按规定时间持《考生照顾对象登记表》及加分类证明到教体局审验。
十一、考生通过那些途径获得中招成绩?考生如何申请复查考试成绩?
答: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成绩查询”,可以直接查询到本人中招考试成绩。考生也可以直接到所就读的初中学校查询中考成绩。
考生在获得本人成绩后,如果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汇总后统一报县招生办进行复核。招生办安排专人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反馈到学校。
十二、如何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答:为保证全县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县教体局进一步完善阳光招生的各项制度,做到八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试成绩公开、录取分数公开、录取程序和政策公开、照顾对象和条件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工协作。全县中招工作在教体局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县教体局成立中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二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中招工作建立并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中招工作公正、公平、公开。三是加大中招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组织培训会、免费给考生发放招生问答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各项政策规定,保证招生政策广泛深入宣传到位,让社会、特别是学生、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四是严格考务管理,严密组织考试。所有参与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编排考场、组织考试、录取等各个工作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严肃考风考纪,特别是加强对试题试卷的管理,确保考试质量。五是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今年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给考生充分的报考自主权。各初中学校不得限制学生报考志愿。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严禁乱拉生源。对违犯招生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坚决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