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获嘉县纪委印发获纪[2016]40号《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落实情况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教体局纪委对教育系统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调研督查,现就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的内容:
一是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权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组织、工作、财经和生活等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的各项纪律的行为。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管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部门要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
三是抓细抓常抓深,坚决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坚决从严管理干部。
四是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违反规定招生、选拔干部、干预职称评定等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教辅选用、基建后勤、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
五是治理不正之风,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补课乱收费问题、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的治理。
六是着力预防腐败,强化权力制约。加强对招生、工程招投标、作风纪律、干部任免、重点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切实形成不愿腐的自律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通过调研督查,发现教育系统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责任不够明确。存在责任条款不够细,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针对性不够强。
二是日常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有部分党员干部对日常监督的理解有偏差,觉得被监督就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也有部分党员干部存在好人思想,不愿意或者不主动去履行监督职责。
针对以上问题,就进一步落实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抓好责任分解,确保责任到位。责任分解应着重抓好两个方面:一方面进行静态责任分解。要按照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明确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面应负的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职责交叉的,应明确谁负主要领导责任,谁负重要领导责任。另一方面进行动态任务分解,把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各相关的部门,并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和监督主体。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首先要认真执行定期汇报制。以书面、工作例会等形式,每季度汇报一次纪检监察工作,重点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内容完成情况,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探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督促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其次要完善经常性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和改进监督的形式、途径、方式,深入了解各部门单位,尤其是重点领域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纠正;再次要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做到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全面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拓宽和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设立公开电话、举报信箱,聘请义务监督员,及时监督、反映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切实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最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实施责任追究倒查制,出了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实行层层追究,不管查到什么人,都要坚决处理,轻则轻罚,重则重罚,不搞下不为例,不搞迁就,杜绝以经济处罚为由,逃避执纪,或以集体决策失误为由,逃避个人责任,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
获嘉县教体局纪委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