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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ICP备13016045号获教体〔2017〕130号
关于印发《获嘉县教育体育局突发事件
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各中心校、局直各学校:
现将《获嘉县教育体育局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获嘉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11月6日
获嘉县教育体育局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一、总则
为确保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和幼儿园)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保证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尽最大可能避免和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应急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本方案中的突发事件是指在本县教体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的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伤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各类事件。包括校舍倒塌、火灾、师生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的死亡或重大伤害,学校车辆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校园内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师生严重闹事、停课等群体性事件,校园内发生重大治安案件等。
三、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本着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有效的处理特大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力组织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妥善安置受害人员,安抚伤亡家属,保证教育工作正常进行。
四、组织管理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教体局负责指导、协调所属学校的突发事件。教体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敏捷
副组长:段敏强 徐 辉 樊新生 方钦勇 刘喜泽
郭东升 张明智 张 铭 王增光 王红星
何 颖
成 员:杨士春 花 蕾 贾万亮 张俊堂 宋静伟
邢富信 吕运慧 王荷香 宋光青 杨荣博
李文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樊新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级各类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成立由校长负责的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人员,确保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即能迅速、有序启动应急方案。平时应做好应急方案的演练与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突发事件的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学校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教体局和相关部门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采取措施情况、进展和下步打算等。
报告受理单位:获嘉县教育体育局平安建设办公室。
电话:0373---6306119 6306110
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总 指 挥:张敏捷
副总指挥:樊新生
根据我局各股室的职能,相应成立8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各工作组成员由相应股室的全体人员组成,股室负责人为组长。各工作组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工作原则,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
(一)通讯联络组
指 挥:张 铭
组 长:杨士春
责任股室:平安建设办公室
职 责:负责突发事件的日常值班及突发事件的上报和联络工作。
(二)应急救援组
指 挥:徐 辉
组 长:张俊堂 副组长:李文和
责任股室:教育股、招办、保健站
职 责:负责现场的救援工作,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指 挥:段敏强
组 长:贾万亮 副组长:董德本
责任股室:机关事物股、财务股
职 责:负责应急交通运输、电话、传真等设备的日常维护,应急工作所需物资的采购、发放等保障支援工作。
(四)现场秩序维护组
指 挥:方钦勇
组 长:宋静伟 副组长:王荷香
责任股室:督导室、职成教、师训股
职 责: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秩序,协调现场人员和单位的应急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五)接待组
指 挥:张明智
组 长:花 蕾
责任股室:办公室
职 责:负责媒体、群众的接待、安抚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事故调查组
指 挥:刘喜泽
组 长:杨荣博
责任股室:纪检室、平安办
职 责:负责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统计事故造成的损失,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七)信息发布、通报组
指 挥:何 颖
组 长:吕运慧
责任股室:党 办
职 责:负责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情况的汇总、上报和信息发布,接收、收集和办理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
(八)预备组
指 挥:王红星
组 长:邢富信
责任股室:人事股、老干部股、工会
职 责:及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七、责任追究
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科室人员违反本有关规定要求导致突发事件处理受到影响或者导致事态扩大,给相关责任人及其主管人员以相应的处分。具体情形如下:
(一)突发事件接报者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导致事件处理受影响的;
(二)相关人员后勤保障不力,延误突发事件处理时机的;
(三)相关人员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信息未经领导审签,导致错报、漏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相关人员未及时履行本方案规定的相关职责,导致事态扩大的。造成学校发生下列情形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它责任人以相应的处分。
1.管理混乱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学生安全事故预防措施不落实,导致突发事件发生,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2.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救援措施导致损害扩大的;
3.未按照本方案规定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导致处理时机延误的;
4.拒绝、阻挠事件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隐瞒事实真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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