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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ICP备13016045号获教体〔2017〕72号
各中心校、局直各学校: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7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新乡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教〔2017〕105号)文件精神,对我县2017年中招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2017年我县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中招工作顺利进行,县教体局成立以县教体局局长任组长的中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我县中招工作。各中心校、局直各学校应成立相应的组织。
二、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112人;中等职业类学校招生1560人;普通中专计划招生1324人。
招生计划下达后,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计划招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招生计划。
三、考试方案
今年高中类招生考试仍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中招文化课考试仍为单科考试方案,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具体考试时间和分值见下表。
日期 |
时 间 |
科目 |
分值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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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25 日 |
上午 |
8:30—10:30 |
120分钟 |
语文 |
120 |
|
11:10—12:00 |
50分钟 |
历史 |
50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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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5:00—16:00 |
60分钟 |
物理 |
70 |
|
|
16:40—17:30 |
50分钟 |
化学 |
50 |
|
||
6 月 26 日 |
上午 |
8:30—10:10 |
100分钟 |
数学 |
120 |
|
10:50—11:50 |
60分钟 |
思想 品德 |
70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
下午 |
15:00—16:40 |
100分钟 |
英语 |
120 |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
文化课成绩600分,体育成绩7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30分,总分700分。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四、评阅试卷
阅卷工作在中招领导工作小组指导及安排下统一组织。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加强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我县今年继续采用网上阅卷的方式评阅试卷,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要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登分、打印成绩册,成绩册及分数盘在准确无误后报教育股。在7月7日前将分数册和成绩盘分别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招办中招科,并将中招考试成绩及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导入系统。
五、成绩公布
中招考试成绩由教体局统一实行网络化管理,中招成绩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对学校以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
六、有关要求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县教体局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确保考试安全。鼓励积极探索以考生所报志愿学校为主安排考场、以考生所报志愿学校教师为主安排监考人员的考试组织方式。
县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为中招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要认真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县教体局要制定具体中招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要依托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以考生所在初中学校为主,教育股要加强初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做好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资格认定工作。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考生应填写《2017年中招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
(四)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县教体局、各中心校、各中学要设立中招接待站,选派熟悉中招政策的同志具体负责,接受考生的咨询,解答考生和家长提出的问题,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五)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南省学历、非学历教育招生章程(广告)审核备案工作的意见》(教学〔2007〕180号)的规定,实事求是地发布招生信息,不准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我县的中招政策,争取社会各界对中招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六)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附件:1.2017年获嘉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2017年获嘉县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3.2017年获嘉县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4.2017年中招考试承诺书
获嘉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6月20日
附件1
2017年获嘉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2017年新乡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7年获嘉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对象
1.普通高中原则上招收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9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我县初中学籍的初中毕业生。
2.在户口所在地以外学校就读,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
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县教体局教育股组织实施,各初中学校负责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hagaozhong.com)采集本校考生报名信息,考生本人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上网注册、完善信息、选择报考类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学校)、填报志愿。
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以及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初中毕业生,可以随初中学校报名,也可以由本人携带有关证件(户口本、初中毕业证、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到教育局报名。
三、志愿设置和招生计划
选报普通高中志愿类别的考生,需按照县教体局设置的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我县普通高中志愿设置方案如下:
志愿批次 |
招生学校 |
类 别 |
招生范围 |
省提前批 |
招生学校由考生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 |
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民办学校 |
面向全省 |
市提前批 |
新乡市一中东校区 |
创新实验班 |
面向全市 |
河师大附中 |
市级宏志班 |
面向全市 |
|
县提前批 |
县一中、县高级中学 |
体育特长生 |
面向全县 |
第一批 |
县一中 |
公办普通类 |
面向全县 |
第二批 |
县二中、县高级中学、新乡市第四十二中学-获嘉班 |
公办普通类 |
面向全县 |
第三批 |
全市民办学校 |
民办普通类 |
面向全县 |
以上志愿设置中的省提前批“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和经省教育厅批准的跨省辖市招生的民办学校面向全省招生;市提前批“市级宏志班”“创新实验班”和第三批民办学校志愿面向全市招生。
2017年获嘉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学校 |
班数 |
招生人数 |
获嘉县第一中学 |
14 |
718(其中体育特长生田径8人、篮球10人,统招生210人,分配生490人) |
获嘉县第二中学 |
7 |
360 |
获嘉县高级中学 |
18 |
914(其中体育特长生田径5人、篮球5人、乒乓球4人,统招生900人) |
新乡市第四十二 中学-获嘉班 |
2 |
120 |
合计 |
41 |
2112 |
四、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我市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为:6月16日9:00 -- 20日17:00分,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1.省提前批志愿共分三个批次。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
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
第三批次:安排有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
考生可自主填报三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其中国际班和民办普通高中收费较高,考生根据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填报。
填报“航空实验班”志愿的考生,必须是经过军区在新乡定选合格的学生;填报“宏志班”志愿的考生,必须是通过资格审定的学生。
2.市提前批志愿的创新实验班、宏志班,每个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类别的一所学校。
3.填报“宏志班”的考生,须是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
4.填报县提前批“获嘉县一中体育特长生”和“获嘉县高级中学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只能填报其中的一所学校。报考条件:(1)具备2017年报考本县高中阶段学校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并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中招考试。(2)田径:获嘉县第一中学报考资格为:近两年在市县中小学生运动会获前三名的考生;获嘉县高级中学报考条件为:近两年在县级以上运动会获前六名的考生。(3)篮球:初中阶段参加过县级以上篮球运动会(以教体局的篮球运动会秩序册为准)或者具有一定发展潜质,男生175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的考生。(4)乒乓球:只对获嘉县双育学校招生,获得县级运动会前四名或市级运动会前八名的考生。(5)每个考生只能选报田径、篮球、乒乓球其中的一项。
5.2017年我县普通高中志愿设置为三批,每批次限报一所学校,其中填报第三批“民办学校”志愿时,考生和家长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如被“民办学校”志愿录取,考生应按规定缴费报到,不得放弃。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获嘉县接受初中教育并具有正式学籍的,与本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可以在我县就读普通高中,根据本人意愿报考各批次志愿。
非获嘉县户籍又不具有我县学籍的初中毕业生、非获嘉县户籍又不在我县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原籍报考,在原籍上学确有困难者,须出具证明材料(居住证明、家长或监护人单位证明及情况说明),经审验批准后,可以报考省、市提前批志愿、普通高中第二、三批志愿。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还须在“是否同意调剂”栏中填写自己的意见(同意或不同意),填写“同意调剂”的考生,可以参加征求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还可以同时填报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志愿。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最终确认后,打印出《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考生和家长分别签字,学校保存。
五、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我县普通高中录取办法如下:
1.省、市提前批志愿的录取。省提前批次录取学校的录取办法执行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市提前批次录取学校的录取办法执行新乡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规定。面向全省、全市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我市开始中招录取工作。省提前批第一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12日;第二批次为7月14日;第三批次为7月17日。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我市开始中招录取工作。考生可登陆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2.县提前批志愿的录取
获嘉县第一中学 体育成绩达标,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本校当年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自主录取。篮球项目,同等条件下,参加过县级以上篮球运动会的考生优先。
获嘉县高级中学 田径:按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项不足40分不予录取。篮球: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文化课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参加过县级以上篮球运动会的考生优先。乒乓球: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文化课分数线的考生,按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普通生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志愿顺序分批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采取先录计划内统招生,再录分配生的办法。考生如未被第一批志愿学校录取,再依次参加第二、第三批志愿学校录取。各学校录取的学生分数不得低于全县最低控制分数线。综合素质评定为D等的考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4.分配生的录取。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分配生”按县一中招生计划的70%确定名额,并将“分配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依据各单位分配生指标和考生考试成绩,分别以各单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配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以当年“分配生”名额再增加400人为基数(即报考县一中考生从高到低第1100名学生的分数)划定。往届初中毕业生、未注册学籍的考生、未在注册学籍学校就读的考生以及在外地初中毕业的考生不具有“分配生”资格。考生不能跨单位参与“分配生”录取。各初中学校要将本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六、奖励与照顾
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情况予以奖励和照顾:
1.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6.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7.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规定,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照顾15分录取。
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8.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精神,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照顾15分录取;获得省辖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5分录取。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加分政策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要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凡照顾对象名单,均要在学生毕业的初中学校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提出申请并打印出《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照顾加分登记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关加分证明材料到教体局进行审验。
七、相关政策
(一)严格控制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不得录取未填报志愿的学生。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报教育厅备案。
(二)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各地可积极探索辖区内普通高中开展联合招生试点工作,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校,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深化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进一步规范和减少中招加分项目。除省定加分项目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各单位要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四)规范宏志班招生。为全面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帮困,避免因学致贫,因学返贫。从2017年起,宏志班的招生对象调整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7〕964号)执行,原举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不变。教体局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各承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依据考生中招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实施意见》(豫财教〔2017〕111号),免除宏志班学生学费、住宿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0〕399号)等文件要求,对宏志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宏志生学习、生活补助。学校要积极利用社会捐赠收入,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五)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六)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教体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七)支持和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资源配置情况,合理确定其办学总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学校自愿的原则,民办普通高中可向学校审批机关提出跨省辖市招生申请,学校审批机关依据民办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年审情况及三年来实际招生情况,认真核定年度跨省辖市招生计划(最高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20%)和招生简章(明确学校性质、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内容),提出初审意见,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报送省教育厅核准。省教育厅将根据2016年录取情况对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计划进行核定,并在中招报名前通过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的宏观调控,自2018年起,对于连续两年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完成率达不到50%或招生人数不足20人的民办学校,将不再安排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对生源状况良好、招生办学规范的民办学校,将适度增加招生计划。
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承诺给予学生高额奖助学金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抢夺生源。如跨省辖市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可转为面向本地的招生计划。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一是健全诚信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二是落实公示督导制度。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处理。
八、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
3.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各类招生计划不得混合使用。各普通高中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招生计划的落实。未经教体局批准,各高中不得随意改变招生计划。各高中要严格控制班额,最大班额不得超过54人。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招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的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中招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教体局投诉,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答复。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凡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要及时处理。
附件2
2017年获嘉县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7〕426号)精神,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统筹协调获嘉县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真正实现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现就做好2017年度全县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招生任务完成情况及在校生人数是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专项资金分配、中央和省级职业教育项目挂钩的重要因素,也是教体局对各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中职招生工作。各单位一把手是中职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中职学校招生和生源输送的责任。教体局实施必要政策调控,制定出科学合理中职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统筹好普高和中职协调发展,确保今年中职招生任务圆满完成。
二、多措并举,完成招生任务
1.科学制订招生计划。切实把高中阶段招生增量部分主要用于扩大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实现职普比大体相当。在认真做好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继续把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未升学的初中和高中毕业生、青年农民、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士兵、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纳入中职年度招生范围,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2.加大招生宣传。充分利用会议、网络、电视、广播、纸媒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有关要求,重点解读和宣传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免学费、教育扶贫、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等。各初中学校要做好《职教橱窗专栏》海报张贴工作,将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河南省初中毕业生职业生涯规划读本》免费发放到全市每一个初中毕业班级、将《致全省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免费发放到每一名初中毕业生。
3.严格奖惩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职招生工作周报、月报制度,从7月至11月底,每周三下午5时前将招生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报职业教育办公室。对在中职招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和完成职业学校招生任务较好的初中学校进行表彰,对落实措施不力、招(送)生任务完成差的单位取消各类评先资格。对违反中职招生政策,非法招生、有偿招生、向外地学校推荐学生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加强学籍管理。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补录时间,原则上截至11月10日。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认真做好学籍的录入工作,新生入校后第一时间建立电子学籍,确保信息资料的准确无误,为学生学籍管理、助学金发放、免学费及毕业证办理工作提供依据。新生的审批工作于11月份进行,审批时电子注册招生数据与发展规划部门的招生统计数据一致。
三、严肃纪律,规范招生秩序
县教体局严肃纪律,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秩序,实行阳光招生。对违规招生、办学秩序混乱、资助和免学费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学校,要视情节予以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未取得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招生;未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招生虚假不实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各单位要健全监督举报电话制度,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对违反“四个严禁”的学校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公开通报。
2017年获嘉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分配表
单位 |
学 生 数 |
任务数 |
单位 |
学 生 数 |
任务数 |
||
职专 |
测绘 |
职专 |
测绘 |
||||
一初中 |
841 |
143 |
105 |
亢村 |
661 |
113 |
83 |
城关 |
552 |
93 |
68 |
冯庄 |
504 |
85 |
63 |
照镜 |
317 |
54 |
39 |
徐营 |
384 |
65 |
48 |
史庄 |
209 |
36 |
26 |
黄堤 |
194 |
33 |
24 |
大辛庄 |
211 |
36 |
26 |
大呈 |
100 |
17 |
13 |
丁村 |
90 |
15 |
11 |
张巨 |
115 |
19 |
14 |
中和 |
286 |
49 |
36 |
太山 |
212 |
36 |
27 |
位庄 |
152 |
26 |
19 |
双育 |
57 |
10 |
7 |
实验学校 |
410 |
70 |
51 |
总计 |
5295 |
900 |
660 |
附件3
2017年获嘉县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17年普通中专(含五年一贯制专科、“3+2”分段制专科)招生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豫政〔2014〕75号)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招中〔2017〕4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实施我省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加快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 努力培养一大批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现就做好我县2017年普通中专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1.五年一贯制高职和“3+2”分段制高职(以下分别简称“五年制”和“3+2”),招生对象为参加2017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其中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的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1999年9月1日后出生)。报名工作由县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zk.hagaozhong.com)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学校志愿。
2.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小中专),招生对象为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参加2017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初中毕业生,报名工作由县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学校志愿。不参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http//zzlq.heao.gov.cn)选报学校,也可以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3.报考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五年制”、“3+2”和小中专志愿,考生可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志愿。没有兼报“五年制”、“3+2”和小中专志愿的普通高中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报学校,也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4.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大中专),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持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证书或高考准考证及身份证,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也可以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
5.凡在我县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具有流入地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普通中专招生考试报名,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新生档案材料
“五年制”、“3+2”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考生登记表;②初中毕业证复印件;③考生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小中专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考生登记表;②初中毕业证复印件;③考生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大中专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考生登记表;②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证复印件或高考准考证复印件;③考生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
7月17日、18日两天
地点:获嘉县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县招办三楼)
现场填报志愿后,考生还须在网上填报志愿。
三、生源任务
各中心校、局直各初中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动员适龄青年接受优质普通中专教育。今年市教育局下达我县的生源任务数已分解到各单位(见下表)。
2017年获嘉县普通中专招生生源任务分解表
名称 |
考生数 |
生源计划数 |
城关 |
552 |
138 |
照镜 |
317 |
79 |
位庄 |
152 |
38 |
黄堤 |
194 |
49 |
史庄 |
209 |
52 |
中和 |
286 |
72 |
太山 |
212 |
53 |
张巨 |
115 |
29 |
大呈 |
100 |
25 |
徐营 |
384 |
96 |
大新庄 |
211 |
53 |
冯庄 |
504 |
126 |
亢村 |
661 |
165 |
丁村 |
90 |
22 |
一初中 |
841 |
210 |
实验学校 |
410 |
103 |
双育学校 |
57 |
14 |
合计 |
5295 |
1324 |
四、考试
报考招收“五年制”、“3+2”、小中专(参加2017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分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
录取工作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五年制”和“3+2”招生,须参加2017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分数要求。小中专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或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全省拟于11月上旬集中办理新生录取手续。
六、宣传和服务
各单位要把宣传工作作为中专招生的重要环节和突破点,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宣传普通中专招生的有关政策,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其他人员接受普通中专教育,提高自身劳动素质。要热情为招生学校招生宣传提供服务,努力搭建好学生和学校之间的联系桥梁,让每一个应届初中毕业生了解普通中专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途径等情况,同时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畅通服务渠道,让每一位考生及时报考。
附件4
2017年中招考试承诺书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诚信考试是每一名考生都应该具备的基本公民素质。我是参加河南省2017年中招考试的一名考生,现郑重承诺:
1.我报名时网上填写的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本人己签字确认。
2.本人已认真学习并了解省市中招政策以及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将牢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思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保证不违纪、不作弊。
3.进入考场时携带准考证,主动接受监考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4.不携带手机、无线接收和传送设备、电子储存记忆录放设备、手表、修正液、涂改液、文具盒等物品进入考场。
5.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喧哗,不交头接耳、不打手势暗号,不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传递文具等物品,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终考铃响后不在考场和考点警戒线内逗留。
6.我已认真学习省、市、县中招文件,了解志愿学校基本情况、录取办法和收费标准,所填报志愿是本人真实意愿,一经录取,将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准考证号:
监护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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