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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名师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6-10-17  点击数:

获嘉县教育体育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名师管理工作的通知

获教体〔2016〕141号

中心校、局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名师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业务能力过硬、教学作风扎实、师德情操高尚的专业优势,培养和引领更多青年教师迅速成长,根据新乡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名师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16]12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与主体

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任级以上名师(含2013年以来评选的“十佳教师”、县级名师培养对象,下同)。

二、管理体系

对名师的管理,原则上由其所在学校所属中心校、县局共同完成。其中:县教体局教师教育股会同县教师进修校(县中小学名师工作站)具体负责协调名师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主要形式

级以上名师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举办名师大讲堂;

2.名师巡回送教;

3.名师结对带徒;

4.网上优质课展示;

5.开展科研课题研究及全性教研活动。

四、具体要求

1.举办名师大讲堂。每位名师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名师大讲堂,时间总长在2-3个小时。每学年初,由名师自主申报讲座题目,设计完成一堂与讲座题目相对应的说课示范,内容要体现立德树人的要求。讲座需同步进行视频录制,随后作为教学资源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布,并于该学年结束前从中选送优秀视频教育局,统一安排网络学习。

2.巡回送教。县教师进修校(中小学名师工作站)要结合基层教学需求,组织名师送下乡,尤其要到农村中小学开展志愿帮扶,每位名师每学年巡回送不少于两次。

3.结对带徒。名师要积极承担培养、带动、指导青年教师任务,指导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教科研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任期内每位名师每学年至少直接培养1名青年教师,通过每周听评一节青年教师课,每年指导青年教师做一节高水平的公开课等多种形式帮助青年教师成长。

4.网上优质课展示。结合“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开展,每位名师每学年在“新乡市中小学学分银行”网站“名师资源”板块至少上传一节精品示范课,微课节数不少于3节。

5.开展研活动。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更新知识。每位名师每一任期内至少要完成一项有规模和影响的科研课题,要在任期内结题并主持一次全性的研活动。

各名师所在学校网站要专门设置名师工程网页,登载名师教学实录和优秀科研成果,介绍名师风采和工作动态,搭建名师与广大教师交流的平台。

五、考核奖惩

获嘉县名师实行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名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学校要关心名师的学习、科研和生活,要在时间上保证、经费上支持、培养培训中优先,为名师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县中小学名师工作站每学年要对名师进行一次专项考核(考核细则附后),凡无故不按时完成任务者,视为考核不合格,按管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各名师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齐抓共管,逐级落实,共同发挥好名师队伍、骨干队伍的领军作用,推动我县教育工作优质、快速发展。

2.要做好材料存档工作。级名师每届任期三年,自2016年起,每位级名师在任期内逐年进行专项考核。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每位名师的相关工作记录和材料存档,为名师考核提供充分依据。

3.要注重对骨干教师的管理。对骨干教师的管理,请各单位参考名师管理办法,进一步加以规范引导,切实让每位骨干教师在单位教学教研中发挥中坚作用,防止重评轻管、重数量轻质量问题的出现。

附件:获嘉县中小学名师考核实施细则

        

                             获嘉县教体局

                           2016年1017

附件

            获嘉县中小学名师考核实施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要求

考核

办法

1

举办名师大讲堂

1.每学年至少举办名师大讲堂一次,时长2-3小时;

2.讲堂内容同步进行视频录制,在相关网站公布;

查看网站,观看授课视频

2

巡回

送教

每位名师在县中小学名师工作站统一组织下每年巡回送不少于2次

查看相关资料

3

结对

带徒

1.每位名师每学年至少直接培养1名青年教师;

2.每周听评一次青年教师课;

3.每年指导青年教师做一节较高水平的公开课。

查看培养方案、听课记录、公开课视频

4

网上优质课展示

1.  在“新乡市中小学学分银行”网站“名师资源”板块至少上传一节精品示范课;

2.  上传微课节数不少于3节。

查看网站,观看授课视频

5

开展

教研

任期内至少要完成一项有规模和影响的科研课题,要在任期内结题并主持一次全市性的教研活动。

任期结束时对照考核要求查看相关资料

备 注

1.凡无故不按时完成上述任务者,视为考核不合格,1-4项每学年进行一次评价考核;2.第5项任务在任期结束时考核,任务完不成者,取消参加下届名师评选资格。